根据宝鸡市关于开展第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公司“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定于2009年3月20日-4月10日进行。公司科协要求各单位要在其所属党支部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围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方面,积极组织员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组织科技人员围绕公司的技术发展和生产经营开展广泛的技术创新等活动,并按照公司的要求,深入开展科学普及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和谐奋进、积极向上、健康的生产经营环境。并于3月19日召开活动动员大会,就各单位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科普活动、召开技术人员座谈会,撰写科普稿件,出版科普板报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